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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20-07-15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WLJXB-SY-2020-1

物理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。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、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,是确保部门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。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。为了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正常进行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加强科学管理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,特制定此管理办法,适用于物理教学部各实验室(含演示实验室)。

第一条 实验室主任为物理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,大学物理教研室主任为物理演示实验室安全第一负责人。须定期(开课期间每周1次)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,包括水、电、危化品等及各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。负责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法规,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。负责在每周例会上就日常安全检查情况进行说明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。

第二条 实验室主任每年度对实验课教师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培训。组织实验课教师,在每学期绪论课上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。

第三条 实验室主任每年组织实验室管理员、实验课教师参加保卫部组织的年度消防安全培训,并熟练使用消防器材。实验室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,周围不得堆放杂物,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。

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员为所负责的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,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。开课期间应每天检查本室的安全,停课期间应每周一次进行检查,包括水、电、门窗、仪器数目等,并认真填写安全记录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。

第五条 上课期间禁止关闭教室门窗,以防止紧急情况下学生不能快速疏散。每次上课完毕,任课教师应检查关闭配电箱中空气开关,关闭照明灯开关,关闭水龙头,夏季应及时关闭风扇开关,并关闭前后门。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上课记录,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。实验员应定期检查以上各种开关,如有损坏应立即联系物业及条保部电工班进行维修。

第六条 各种仪器设备应放置合理、整齐,且便于方便使用、安全、可靠。大件物品存放于实验台下柜中,小件物品、消耗品存放于实验室后铁皮柜中并贴上标签。室内禁止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。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未经保卫部门同意,严禁占用走道堆放物品。

第七条 对于易燃、易爆、易挥发、有腐蚀性、有毒性、有放射性的相关物品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定点存放,由专人负责,建立完善的药品入库、出库和药品使用记录,确保药品的来源和去向清晰可查。具体要求详见《物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》。

第八条 各实验室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(教学部主任、实验室主任、指定人员各一套),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,工作调动时应立即交回,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。上课期间,物理教学实验中心卷闸门及各实验室大门应保持常开,双休日、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,应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进行。

第九条 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,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,不得私自拆、改。使用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,要坚守岗位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,要追究当事者责任,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。

第十条 节假日前,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水源、电源、日光灯、吊扇等是否切断或关闭,并关好门窗。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,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。各办公室拔下墙壁总插头,关闭门窗。

第十一条 实验室应成为精神文明的良好工作场所。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、整洁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开展娱乐活动,严禁教职工子女到实验室看书,玩耍。非实验中心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,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要经部门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同意,由专人陪同,参观时不要妨碍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第十二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使用电炉、电烙铁等电热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。对旧的包装箱要及时清除,不得影响实验室的安全。

第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,必须第一时间如实上报实验室主任,积极扑救,保护好现场,并主动配合安全管理部门查明原因,吸取教训,堵塞漏洞。

对一贯遵纪守法,在安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,给予表扬和奖励;对于违反上述规定,根据本人态度,给予批评教育,造成事故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实验室安全工作为实验员管理考核工作重点,部门将在每学期末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分配、年终绩效考核中就安全工作进行考核体现。

附:物理教学部应急预案

 

一.适用范围

本预案适用于物理教学部下属各实验室、办公室、及各教师上课所在教室的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。

二.组织领导及分工

物理教学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部门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安全员为领导小组成员,其中部门主任为整体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教研室主任为各教研室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,安全员为协调员。其余全体专兼职教师为安全小组成员。责任分工如下:

主任:负责物理教学部安全工作全面事宜。

教研室主任: 制定安全工作计划,负责日常安全工作检查、监督及组织安全培训工作。

安全员:负责协调各项安全工作。

其余实验员具体负责所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,各教师负责所在办公室及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应急疏散等工作。

三.应急处理

1. 重大灾难应急

遭遇突发火灾时,教师应第一时间观察情况,关闭实验室电源,组织学生就近从东西大门有序撤离,同时安全员拨打保卫部电话报警,实验室主任在情况允许条件下组织教师使用手持灭火器进行扑救。

遭遇地震,教师第一时间组织学生有序从实验室东西大门撤离至空旷地域,教师最后撤离。

2. 学生突发疾病

教师第一时间组织将学生送校卫生所,同时联系该班辅导员。

3. 学院相关部门联系方式

物理教学部

2020.7.20